•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哪几个等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为哪两个等级)

    生活常识 啄木鸟 2023-02-28 23:54 63 0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成因 1、倾倒事故 (1)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受到较大的外力而造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倾斜或倒塌。 (2)在砌筑过程中墙体失稳、倾倒。 (3)施工荷载超重,造成楼盖或墙体局部倒塌的情形。 2、边坡支护事故 (1)设计方案不合理、基坑降水措施不到位、土方开挖程序不合理等。 (2)由于边坡顶部承载力过重,边坡锚杆深度不够或预应力张力不到位,孔内水泥灌浆不饱满、边坡监测不到位等造成的边坡塌陷。 三、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2、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一般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是达到合格的标准即可。但是,在我国建筑事也蓬勃发展的今天,豆腐渣工程也可谓是屡见不鲜,至于达到优良的工程质量,这也是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的建筑单位才能完成的目标。建筑工程的投资,必须要有一部分的资金是用来巩固工程质量的,且不允许有任何作假的行为。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分为三个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 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按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质量分几个等级

    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几级

    建设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有: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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